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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新广告法》涉及违禁词与敏感词的调整通知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关于《新广告法》涉及违禁词与敏感词的调整通知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(发布时间:2018/6/19)

    2015年9月1日起,新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正式施行(了解新广告法):极限用语的处罚由原来的退一赔三变更为罚款二十万元起!极限用语包括但不**于商品列表页、商品的标题、副标题、主图以及详情页、商品包装等。对于极限用语的客户,一经发现违规处于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,赔付金额将由商家全部承担。

    易展已经陆续接收到多起客户被工商处罚的消息,为充分保障贵司宣传信息的合法性,请您尽快检查网站内容是否违规。2018年6月22日起,我们将对您的全站内容进行违禁词检测,若涉及如下关键词,系统会帮助您统一进行删除或替换:

    删除词:“***”、“***”、“*佳”

    替换词:**->不错、**->上等、**->唯有、头个->靠前、开创->先创、优选->优选、**->上等、**->完满、上等->上等、**->上等、**->一家、头个->头个、优良->优良、国内->国内、**->魁首、**->优越、NO1->优选、Top1->优选、**->精良、**->优良、**->优良、长久->长久、**->优越、****->优良、**->优异、*->较、**->一概、**->较佳、**->上等、**->上等、有名->杰出、专线->专线、***->领导层、**->不佳

    管理后台新升级后,内容发布系统具有自动检测违禁词、敏感词功能,适时提醒操作人员注意,望广大用户共同配合打造网络**生态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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